12月7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在深圳正式发布了《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规则(试行)》,这是“保险+期货”业务领域的首份行业自律规范性文件,标志着该业务将进入更加规范、有序的发展阶段。
规范“保险+期货”,助力农业发展
“保险+期货”作为金融综合支农模式,自2015年创设以来,便以其独特的创新金融服务方式,为我国农业风险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近十年来,这一模式在保障农民收入、推动农业风险管理方式转变、助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截至目前,“保险+期货”已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涉及21个涉农品种,保障价值超过2000亿元,惠及农户超740万户次。
然而,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保险+期货”业务也面临着规模为先、粗放发展的问题,缺乏统一的工作规范,服务“三农”的质效和可持续性有待提升。为此,中期协制定了《规则(试行)》,旨在正本清源、规范发展,明确底线要求,推动业务良性有序开展。
牢守底线,防范风险
《规则(试行)》以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的各类禁止行为。其中包括禁止设置保底赔付条款、夸大预期成效、隐瞒交易风险、开展不具备保障意义的项目以及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并要求期货公司遵循保本微利原则,采用科学的定价模型确保期权定价的合理性。
为确保规则落到实处,《规则(试行)》还明确了期货公司的主体责任,以及分管“保险+期货”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负责人的共同责任,并建立了自律检查机制,对违规行为提出了具体处理措施。
专业服务,满足“三农”所需
《规则(试行)》强调,“保险+期货”业务承载着特殊的为农服务国家使命和责任,其业务导向是充分发挥期货和衍生品市场功能作用,满足农业价格风险管理需求。期货公司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自身发展融入到服务国家战略中去,真实有效地开展“保险+期货”业务。
同时,《规则(试行)》也指出,“保险+期货”业务虽属于衍生品交易业务,但考虑到交易对手方和项目实际服务对象的不同,应更加注重涉农主体的真实需求,增强服务的适应性,提升项目服务质效。
有期货公司资深人士建议,做好“保险+期货”业务,应以规范为前提、发展为目标、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站位,明确服务国之大者、坚持涉农导向的基本定位;加快转变发展理念,注重服务质效的提升;系统谋划、长远规划,选定目标区域深耕细作、持续服务;推动品牌项目建设,努力提升价值认同,不断拓展服务广度和深度。
总之,《期货公司“保险+期货”业务规则(试行)》的发布,将为“保险+期货”业务的规范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助力我国农业强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