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政策背景下,近期多地密集出台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围绕房源筹集、品质提升、分配机制等方面推出一系列新举措。
多渠道筹集房源,存量盘活成发力重点
优化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方式是各地政策发力的重点。珠海市日前发布《珠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明确房源主要通过新建、改建和存量盘活三种方式筹集。其中,改建主要是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存量筹集主要是将符合条件的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统一使用和管理。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6年工作要点》将“指导郑州城发集团、省铁建投集团、区县(市)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列为2026年主要目标任务。广州市同样将存量住房列为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方向,在近日发布的规划用地管理若干措施中,将“鼓励使用库存商品房源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列入存量建筑调整用途无需规划许可正面清单。
有专家表示,通过收购存量房补充保障性住房房源,本质上是在供给端做文章,比较贴合当前保障性住房工作导向,也符合存量与增量并重的政策思路。另有分析认为,住房保障供给端已进入存量时代,多渠道筹集保障房使房源区位、风格、设计、配套等尽可能多元化,不仅能提高供给效率,还能盘活存量闲置资源。
提升房源品质,优化全流程管理
在调整筹集方式的同时,各地也正通过提升房源品质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郑州市明确“建设高品质保障性住房”“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提升运营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将保障性住房建成‘好房子’”。
专家认为,未来政策层面应出台和落地保障性住房的“好房子”标准。住房“好不好”的需求不仅出现在商品房市场,也出现在保障性住房领域。如果只能满足基本住房条件,而无法达到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好房子”标准,新增的保障性住房可能无法实现有效配租和配售。
同时,保障性住房全流程管理也在部分城市优化调整。3月23日起,乌鲁木齐市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权限下放至各房屋运营管理单位,停止原有每周集中分配模式。
专家建议:扩大保障范围,顺应需求变化
对于保障性住房政策未来的优化方向,有专家认为,“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到的“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加强保障性住房全流程管理”“探索配租型、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房源有序转换和统筹使用”释放了重要信号。通过“先租后买”的方式,能够降低保障性住房入住门槛,也有助于促进市场交易。
另有专家建议,未来应适时扩大保障对象范围,从过去主要盯住低保、低收入和人才群体,进一步扩大到住房困难群体。凡是中短期存在住房困难的,只要照常缴纳个税或社保,或在本地长期就业,就应纳入保障范围。此外,各地还应顺应新市民、年轻人、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对保障性住房需求的变化,在地铁1公里范围内、新增就业集中的片区或新区、大型产业园区内等,增加保障性住房布局。





